兴仁市七措施打造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
兴仁市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务服务要求,务实履行便民利民服务管理职责。积极协调国土、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狠抓不动产登记规范运行落实。采取“七措施”实现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了不动产登记不顺畅的难题。
措施一:不动产登记人员整体进入登记大厅办公,杜绝了体外循环行为。兴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编15名,实际从事不动产登记服务人员16人,设置了对外服务窗口9个,业务审核办公室2个。16人全部在市政务大厅的统一管理下从事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
措施二:二手房交易,核税缴税、交易、登记的办理,一套资料受理,一个窗口办理。打破了重复提交资料,群众反复跑路的传统模式,切实落实了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改革举措,“一窗式”服务得到了实现。
措施三: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了综合窗口,一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二是专门受理二手房交易的登记服务工作,切实解决了二手房交易手续繁琐,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措施四:受理的资料全部扫描上传于省信息中心研发使用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审核人员在系统内审核,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为电子资料的保存提供了保障。
措施五:二手房交易的测绘业务应缴纳的测绘服务费由市财政承担,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负担。
措施六:进一步清理了“奇葩”证明。通过进一步清理,未婚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于法无据的证明已全部取消,规范了收件行为。
措施七:实行“二手房交易”套餐服务,“一窗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并将办事指南、服务事项、收件清单、办理依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事项全部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