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123扎实推进城乡低保提标显成效
一是确定“1个目标”。紧紧围绕2018年全县实现国定标准脱贫摘帽目标和“社会兜底保障一批”相关工作要求,从县级层面成立社会兜底保障工作专班,督促和指导全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分管副县长每月召开2次以上专班工作调度会,专题研判和解决提标工作推进过程中困难问题。
二是强化“2项衔接”。县民政部门以县扶贫部门提供的脱贫名单为依据,将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2018年拟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核查重点,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县民政部门以县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名单为依据,及时实施分类精准帮扶,并将帮扶名单、帮扶措施、脱贫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县民政部门。通过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有效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三是严格“3个环节”。按照农村低保“三环节十步骤”的审核审批程序和城市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确定保障对象,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严格执行低保退出制度,切实清理裙带低保、假冒低保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从村组评议到乡镇(街道)、县级评审,层层落实责任追究,谁签字谁负责。坚持公开公正,做好三榜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监督。
据悉,2018年,该县城市低保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636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3612元/年提高到3936元/年。提标后农低保对象共有4660户11371人,城低保对象共有469户729人,于6月份按新标准发放资金,并补发1-5月份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