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积极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积极开展以《中发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以“节能宣传活动周”为契机,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环境整治。台江县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责令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一是锁定重点区域,根据全县生产企业取证、生产分布情况,锁定贵州台江县经济开发区和城关为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执法区域,在全县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的同时,对销售门市各类产品进行摸排。二是确定执法重点,对获证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状态,对涉及无证生产和超出许可证范围生产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对质量、环保、安全、产能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销售不符合产品标准、产品标识的行为进行坚决依法查处。目前,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共3家,证照齐备合法生产,在每年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及日常监管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是加强技术检查。一是对1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工艺技术装备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方面进行了检查,均未发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二是对县城及乡镇(街道)全面开展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执法检查,均未发现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以及生产建筑用钢的工业炉、中频炉等设备。
五是加强排查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重点行业(化工、钢铁、煤炭、电力、水泥、电解铝、铁合金、建材、黄磷、电石、化肥)开展全面排查,并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等文件标准,经查,全县涉及的化工、电力、铁合金、建材等4个行业12家企业,其生产设备及产品均不在淘汰落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