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湾区出席***珠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公示
经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常委会议暨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梁耀斌等66名同志为金湾区出席***珠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名单如下:
一、领导干部38名
梁耀斌 男 汉族 金湾区委书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刘 军 男 汉族 金湾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吴文莱 男 汉族 金湾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陈国政 男 汉族 金湾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候选人
余承坪 男 汉族 金湾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赵 昱 男 汉族 金湾区委常委,区人民武装部政委
于瑞芳 女 汉族 金湾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邦耀 男 汉族 金湾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委办(区政府办)主任
余学旺 男 汉族 金湾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祝庆盟 男 汉族 金湾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智 然 女 满族 金湾区委常委
朱荣新 男 汉族 金湾区委常委
姜学勇 男 汉族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保留正处职)
窦金豹 男 汉族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局长、督察长
刘继承 男 汉族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邓剑虹 男 汉族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曾奕明 男 汉族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胡保红 男 汉族 金湾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匡 澍 男 汉族 金湾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郑罗天 男 汉族 金湾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红旗镇委书记
冯风梅 女 汉族 金湾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黄能强 男 汉族 金湾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郭志俊 男 汉族 金湾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中原 男 汉族 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黎文星 男 汉族 金湾区三灶镇党委书记,三灶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四级调研员
程 强 男 汉族 金湾区南水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周 波 男 汉族 金湾区平沙镇党委书记
姜春红 女 汉族 金湾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敖 炜 男 汉族 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洁琼 女 汉族 金湾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莉梅 女 回族 共青团金湾区委副书记
李翠英 女 汉族 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彩芳 女 汉族 金湾区虹晖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张忠林 男 汉族 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李 鑫 女 汉族 金湾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蓓蓓 女 汉族 金湾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清华 女 汉族 金湾区外国语学校校长
凌冬梅 女 汉族 金湾区三灶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二、生产和工作一线人选28名
吴佩燕 女 汉族 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
谢海燕 女 汉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质量管理总部总经理
陈淑芳 女 汉族 珠海市平沙镇第二中学副校长
吴 颖 女 壮族 珠海市平沙实验小学党支部委员、级组长
管延萍 女 汉族 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副院长
王 玲 女 汉族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门诊部副主任
易 霞 女 汉族 珠海联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办工程师
詹燕超 女 汉族 金湾区新闻中心记者
崔红梅 女 汉族 金湾区三灶镇草堂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秀红 女 汉族 金湾区平沙镇南新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
朱化学 男 汉族 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结构部预制3队队长
周卫红 男 汉族 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吴洁娣 女 汉族 金湾区三灶镇鱼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焕红 女 汉族 金湾区南水镇高栏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钟 敏 女 汉族 金湾区南水镇荷包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丽花 女 汉族 金湾区南水镇海安联社后备干部
李钊炯 女 汉族 金湾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挂任金湾区三灶镇鱼月村党委第一书记
武晓虹 女 汉族 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陈文霞 女 汉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麦秀颜 女 汉族 珠海市南水镇中心小学教务主任
庞 娟 女 汉族 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第六党支部书记,内一科副主任
张倩雯 女 汉族 金湾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治医师
关惠琦 女 汉族 珠海市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作中心经理
侯 敏 女 汉族 金湾区社会经济调查队职员
刘少波 男 汉族 金湾区平沙镇大虎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
黄美燕 女 汉族 金湾区三灶镇西城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梁卫权 男 汉族 金湾区红旗镇小林村党委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黄海苑 男 汉族 金湾区三灶镇鱼林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委员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17日。
受理单位: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组织部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5号楼212室
邮政编码:519090
联系电话:0756-7263105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