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绩效管理服务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服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高栏港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及“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服务采购公告
二、项目具体情况及预算金额
分两个包组:包组一:纳入高栏港经济区2018年绩效评价范围的区本级重大支出、重点民生或专项资金项目(共计5个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0);包组二:高栏港经济区2017-2018年度“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项目(检查5预算单位),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以上经费全部为财政资金,上述预算为本项目各包组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一需求:根据区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对选取的2018年度5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组织专家对被评价资金使用单位开展资料查阅复核、现场评价、撰写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包组二需求: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在我区的贯彻执行,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对高栏港经济区2017-2018年度“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项目、预算单位2017-2018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9年度。主要检查内容为“三公”经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办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等问题,出具检查报告。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价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价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5、报价人近两年来应正在参与或已完成绩效管理服务工作,报价时需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注意事项
采购本次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二个包组,但只允许一个机构承接一个包组。
五、联系及报价事宜
提交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6月5日下午5:00前
联系人及电话:陈***,7268923 邮箱:31091860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