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安监局开展安全月暨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清镇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清安办发〔2018〕12号)和《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清安办发〔2018〕4号)的要求,清镇市安监局相关人员于议作爆竹经2018年6月14日开展安全生产月及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贵阳中精科技有限公司。
此次重点查看了企业相关人员资格证照、隐患排查治理、防雷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设备检维修记录、生产现场及库区管理等。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12条隐患下达了整改指令,并对企业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加强企业防雷电设施检测和防洪措施检查及设备维护监督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特别是防雷、防洪设施完好有效。二是企业要有对遇湿或高温易分解释放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的防水、防潮、降温的专项措施;对不能在雷雨天气进行的操作,一律禁止。三是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是全面夯实基础,落实好安全风险管理措施。五是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被盗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