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办法3月1日正式实施
3月1日,省政府法制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贵州省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首部规范第三方参与政府立法起草和评估的省级层面政府规章,也是首次通过立法来建立和规范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制度。
《办法》共三十四条,对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的相关内容作出了细致规定,主要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评估、起草、立法后评估三个方面内容。
据介绍,通过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有利于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克服立法过程中的部门保护主义,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更好地体现立法的公平公正公开。此外,通过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出台后的实施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能够全面、准确地把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实际运行状况,为必要的修改、补充或者废止提供依据,能科学客观地检验立法质量和效益。
《办法》的出台为我省开展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有利于将目前被动式、突击性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转化为主动性、常态性的立法评估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
据悉,为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我省将把“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推动起草单位积极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加强对起草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指导,并督促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建立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工作机制,保障第三方起草和政府立法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记者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