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镇人社服务中心强力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15日发表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镇化建设,近年来,黄梅镇率先在辖区内开展失地农民就业养老保障改革试点,效果明显。截止目前,黄梅镇周边城区7个村适龄参保人员2147人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件,已有600多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达1000万元。
据了解,为了做好黄梅镇失地农民参保工作,我县专门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从领导机构、政策宣传、身份认证、表格填写、参保档案办理、退休手续办理以及退休金发放等七个方面就失地农民参保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凡自2011年11月1日以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被县政府统一征用农民承包地,且被征地时已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并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者被征地后人均耕地0.3亩以下,年满16周岁且征地时户籍仍在征地所在地的被征地农民,均作为保障对象。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7:50: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