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爆竹受处罚障碍执行公务被拘留
违反禁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不认错,反而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日前,黄梅县城区居民吴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被依法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
9月17日凌晨5时20分,黄梅县禁鞭指挥部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位于黄梅镇西河一路延伸段汇景台小区门前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前往查处。接报后,该县禁鞭指挥部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查处,同时,黄梅镇派出所所长朱朝辉和巡警大队民警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制止其继续燃放烟花爆竹。经现场了解得知,违法行为人吴某在汇景台小区购买新房,因乔迁志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县禁鞭指挥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首先向违法行为人吴某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现场拍照取证,不料吴某(女,现年56岁)当场破口大骂,并冲上前将禁鞭指挥部执法工作人员衣服扯破,阻碍工作人员正常执法。黄梅镇派出所所长朱朝辉见状,立即会同巡逻民警将违法行为人传唤到县禁鞭指挥部作进一步调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小野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县公安局副政委、治安大队长孙维雄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目前,吴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黄梅县公安局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县禁鞭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于当日通过县电视台予以公开曝光。
据悉,黄梅县城区禁、限鞭工作开展近两年来,该县禁鞭指挥部共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7起83家,通过电视媒体公开曝光27次,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