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整治安全隐患出硬招
3月17日,在县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董瑞成代表县政府分别与11家隐患监管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限期治理责任状。据介绍,这是我县加强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一个有力举措。 为加强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强力推行“四子”办法,对已排查出的全县25处较(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治理,确保整改到位。“四子”即:设笼子,签状子,挂牌子,排位子。“设笼子”即对已排查出的25处较(重)大安全隐患全部列入今年全县安全生产治理目标范围,进行重点***督办;“签状子”是指将列入治理目标的较(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由县政府与隐患监管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签订治理责任状,并列入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挂牌子”是指县政府对较(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治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排位子”即对年度内没有完成隐患整治任务或没有依法报请县政府关闭的隐患监管牵头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规定,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力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视为责任事故,从严进行处理。 近年来,我县以安全隐患排查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强化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元至12月,全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较上年下降8.7%、21.9%和45%,全面实现了市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