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2008年度财政审计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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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政秩序,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11月18日 ,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要求,发出了《关于督办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审后整改,做到领导重视、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和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全面提高整改效果。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整改,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12月2日,由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分成两个小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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