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更换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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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精神,武穴市国税局、地税局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至2006年11月30日止,对全市已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进行统一更换。为了更好的方便纳税人,国地税两部门决定推行一个机关受理、一套登记资料、一个税号管理、一份证件通用、一次收费完毕的办事原则,即纳税人只需向国地税两部门其中的任意一家申请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事项,按纳税人缴纳的流转税主体税种划分确定受理税务机关。凡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由国税局办理;凡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由地税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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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6:01: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