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工信局惠企纾困政策宣传册
为实现让“企业找政策更准,企业找政策更易”,针对省政府下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助企纾困文件,其中对第十条继续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第二十条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第三十四条聚焦聚力产业集群发展,黔西南州工信局梳理出政策兑现5类,共16个申报项目,解读如下:
一、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申报方式:企业登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门户网站(http://gxt.guizhou.gov.cn/),进入“工业投资管理系统、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选择相关申报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预计每年3-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申报
(1)申请条件:1.符合《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扩建及结构调整项目申报指导目录》范围的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重点支持实施“千企改造”工程的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2.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
(2)服务咨询电话:李绍骐 0859-3222862
(二)工业园区项目申报
(1)申请条件:1.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18〕30号)、《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办法》(黔经信园区〔2018〕13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要求,根据园区的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及单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考评办法》给予相应奖励;2.公共服务、产业集聚平台等项目。同等情况下,对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绿色示范园区给予倾斜。
(2)服务咨询电话:毛朝波0859-3221812
(三)工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
(1)申请条件:1.“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2.《贵州省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中“一揽子”、“一条龙”计划尚未组织实施的重点方向(重点支持省“新材料一条龙”、“新能源动力电池一条龙”、“省精密微特电机一条龙”等产业链重点补链强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支撑工业互联网、短板装备工程、振芯铸魂工程、大飞机和两机专项、5G发展所需的“四基”产品项目;具备“寓军于民”条件的“卡脖子”基础产品; 3.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明确的17个创新重点任务,物联网集成创新与融合应用项目; 4.质量提升项目; 5.2021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以奖代补”项目;6.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重大行动计划、重要平台支持或认定的,需要省级财政配套的项目;7.急需发展突破的产业技术基础(试验检测、标准验证、分析诊断、中试熟化、专利分析)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2)服务咨询电话:周洪0859-3242105
(四)两化融合项目申报
(1)申请条件:1.项目实施地在贵州省辖区内;2.申报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通常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建设;3.具有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场所,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4.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无重大财产诉讼事项;单位正常运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服务咨询电话:郭崇波0859-3222911
(五)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
(1)申请条件:1.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产品、技术和工艺;2.项目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原则上申报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良好;4.企业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服务咨询电话:郑源0859-3222217
(六)工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申报
(1)申请条件:1.在贵州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工业企业;2.2019年以来,营业收入在2021年首次突破十亿元或百亿元或五百亿元或千亿元的企业;3.2021年企业无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等方面严重不良记录;4.贵州省内一级企业,即未纳入贵州省内其他工业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千亿级、五百亿级、百亿级、十亿级的工业企业,省级分别给予 500 万元、400 万元、300 万元、2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服务咨询电话:杨胜0859-3225305
二、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申报方式:企业登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门户网站(http://gxt.guizhou.gov.cn/),进入“工业投资管理系统、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的“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预计每年3-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服务咨询电话:田恬0859-3231611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项目
申请条件: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及《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1〕38号)等文件规定;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产权明晰,无重大财产诉讼事项,企业正常运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⒊信用记录良好,有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照章纳税,重视安全生产工作;⒋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奖励补助;对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纳入省级培育库企业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其开展自主创新、“登云用云”、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等产生的费用,进行奖励补助。
(二)产业投资项目
申请条件: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及《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工〔2021〕38号)等文件规定;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产权明晰,无重大财产诉讼事项,企业正常运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⒊信用记录良好,有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照章纳税,重视安全生产工作;4.对在建的有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对2021年底前建成的近两年投资项目以奖代补,对无贷款的产业带动性强的投资项目给予补助。
(三)服务能力提升及奖励项目
申请条件: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服务场地,专业服务机构应具备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⒉具有从事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⒊信用记录良好,有完备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⒋“1+10+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承建单位需正常履行服务主体职责,服务运营状况良好;⒌对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低成本服务或无偿服务的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奖励补助,对上年完成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奖代补,对在建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给予补助;6.对获得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励项目
申请条件: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服务场地,专业服务机构应具备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⒉具有从事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⒊信用记录良好,有完备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⒋“1+10+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承建单位需正常履行服务主体职责,服务运营状况良好;⒌对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低成本服务或无偿服务的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奖励补助,对上年完成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奖代补,对在建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给予补助;6.对获得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五)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奖励项目
申请条件: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服务场地,专业服务机构应具备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⒉具有从事中小微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⒊信用记录良好,有完备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⒋“1+10+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承建单位需正常履行服务主体职责,服务运营状况良好;⒌对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低成本服务或无偿服务的国家级和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奖励补助,对上年完成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奖代补,对在建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给予补助;6.对获得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六)“星光培训工程”及“人才培育工程”项目
申请条件:⒈符合年度培训方向和重点,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开展培训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培训机构;⒉采取项目承担单位先垫资培训、事后补助支持方式进行。
三、贵州省大数据专项资金申报
(一)申请条件:(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贵州省内注册1年以上,未被列入贵州“信用云”黑名单;(2)项目申报金额应和总投资挂钩,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特殊项目可视情况放宽;(3)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或2023年开工项目,原则上项目完工时间应为2024年底前,部分重大项目完工时间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放宽;(4)项目入库时应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资金下达前应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各申报类别具体要求详见每年发布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大数据项目管理平台”链接,登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预计每年3-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服务咨询电话:刘迪0859-3222911
四、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
2023年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
(一)申请条件:(1)民爆行业建设项目评审、许可条件核查等安全监管执法及业务保障相关支撑体系建设; (2)民爆行业科技研发与应用,民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及重大安全隐患防范治理; (3)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工业行业企业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5)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制定及安全培训,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项目; (6)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项目。
(二)申报方式:企业注册登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
(http://61.243.11.107:8085/idt-web/login/welcome.htm1),将项目资金申报文件扫描上传至资金申报系统后,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该文件电子版可在(http:/gxt.gu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
(三)申报时间:全年可申报
(四)服务咨询电话:周石0859-3238892
五、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基金申报
申报时间:全年可申报
服务咨询电话:李绍骐 0859-3222862
(一)贵州省新型工业化项目基金申报
(1)申请条件: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时间超过1年,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基金投资后注册地拟迁往贵州省的省外企业; 3.基金投资后拟在我省落地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的省外优强企业;4.被我省企业控股收购的省外企业;5.申请基金投资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500万元。
(2)申报方式:登陆贵州省政府投资基金信息管理平台(http://61.243.12.41:8888/index)进行申报。
(二)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申报
(1)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新动能基金重点支持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酱酒、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工业产业发展投资方向;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权属清晰,且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各类信用记录良好;3.企业未列入有关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且没有因环保、税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严重处理、处罚;4.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前景良好,成长性较高;5.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6.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重大股权纠纷,且股东及核心团队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犯罪、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方式:登陆贵州省中小企业信贷通项目库(http://61.243.3.246:8083/com.wisesoft.gz.fund.web/login/welcome.html?systemcode=new)进行申报。
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