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今年2月份,我市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重点对2007年以来竣工和在建的基建项目进行排查,对项目决策、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通过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一是认真排查梳理,做好填表统计工作,确保无任何疏漏。按照有关要求,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细查细看,查工程建设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验收工作是否到位,看资料是否齐全,经费支出是否按章办事,账目是否一目了然。同时建立台账,登记造册,形成自查报告。为确保行之有效,行之高效,实行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自查单位主要领导对上报报表及自查报告内容负责,对不认真进行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报表填报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单位及领导实行行政问责。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明确排查重点,做到瞻前顾后。认真排查2007年至2009年的工程项目,做到“遍地开花”。通过排查,发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问题13件,其他投资项目7件,10个项目在城乡管理规划、3个项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一些问题,相关单位迅速纠正,积极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同时对在建工程,重点核查。看工程招投标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有无弄虚作假行为;审查工程施工队伍资质是否真实可信;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监管到位;经费拨付是否按合同执行等事项。
三是切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监控机制建设,实行审批流程全公开,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把公开透明贯穿于项目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各个环节,实现动态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行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开和监督。对工程建设各种招投标和交易活动实行网上公开,或借助有线电视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明查督查力度,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实现对工程建设从规划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将附属工程同主体工程一样纳入招标投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