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部门启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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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4日发表
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切实做好全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日前,省政府召开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绿色决定生死”发展理念,强化产业引导、执法监管、联防联推,严肃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当前,油菜和小麦收割在即,县环保局提醒农民朋友,不要采取焚烧方式处理农作物秸秆,凡发现各类焚烧行为,县环保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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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6:55: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