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以完善制度为抓手构建管理防线
湖北英山县法院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全面加强管理,构筑管理约束机制。新年伊始,该院被市中院公示推荐为“全省先进法院”。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他们在修订完善已有的《标准办案规范》、《审判质量评查管理实施办法》、《全方位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再一次集思广益,发动全院干警参与民主制订了庭审活动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制度等十多项新制度,全面、全员、全程加强各项管理,堵塞漏洞。该院结合创建廉政法院与审判管理年活动,推行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管理,完善了《违规执法责任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大力推行遵规守纪预警制、责任倒查制、廉政责任一票否决制等,不断规范司法作行为,从而实现了“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从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全方位转变。我们坚决落实规范化管理,把廉政建设纳入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月一考评一通报,年终兑现奖惩,促进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
落实“一岗双责”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廉政建设的层级化管理,根据院班子成员的分工,划分廉政建设“责任区”,实行层级化管理。实行院长与院班子成员、各业务庭、局、室、队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单位负责人与一般干警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实行“一票否决”强化责任。2010年,该院对3人次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实行“院长联系点制度”。推行廉政建设的日常化管理,不断加强院长与各单位的联系,由每名副院长联系一个派出法庭和机关庭局队,既负责联系单位的业务指导,又负责法庭干警的思想工作、廉政建设。为此,该院各位党组成员经常走下去,深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充分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经常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提前介入,积极预防,起到了从“救火”转变为“防火”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