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罗田县新型冠状病
各分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现将《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人员返罗返汉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罗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人员返罗返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在外人员返鄂返汉工作指导意见》(鄂防指发〔2020〕23号)、黄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黄冈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人员返黄返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黄防肺炎指发〔2020〕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有关人员返罗返汉工作坚持“自愿、有序、可控、平稳、安全”原则。
(一)坚持分批实施。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以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企业等方面工作人员返回。有序安排其他人员返回。
(二)坚持错峰返程。合理安排返回人员数量和运力保障,避免交通堵塞,确保交通安全。
(三)强化过程管控。返罗返汉人员应当是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的身体健康人员。返回后必须做好为期14天的健康监测,避免疫情扩散。
二、返罗返汉人员界定
返罗人员是指在外申请返回罗田县各地的人员;返汉人员是指罗田县内申请前往武汉的人员。
离开罗田赴省内其他市县和省外的,按照其他市县和外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审核流程
(一)返罗返汉人员在出发地办理相关手续。
1.当事人据实填写返罗返汉申请表(***1),由出发地所在村(社区)审核确认情况,盖章同意;
2.当事人凭经所在地村(社区)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提出返回申请;
3.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审核同意后,凭以上材料(申请表、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目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