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庆阳市委编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监督检查办法》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行为和事项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
一是从严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规部门责任,持续推动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计划,编印《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资料汇编》100多本,向部门单位和县(区)赠阅,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自觉遵守《规定》等法规制度,严把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落实事前对接沟通、党组(党委)酝酿讨论、会议集体审议、按权限分级审批等制度,坚持“先调研、再讨论、后研究”的步骤,围绕“五个是否”开展论证,严格按规定要求审议办理机构编制事项。
二是建立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议事清单制度。着眼于议事决策程序的科学化,依据《条例》《规定》,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审议事项清单的意见》,按照职权法定、科学配置、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突出编委“抓大事、议大事”的职能定位,将机构改革、体制调整、管理创新等10个方面的内容纳入市委编委议事范围,将调整部门单位本系统内编制、科室名称等8个方面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事项授权市委编办办理,有效推进了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扎实清理整改违规问题。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认真开展摸底自查清理。坚持“谁审批、谁违规、谁整改”的原则,分级提出具体整改思路、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督促指导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扎实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