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吴兆锐陈礼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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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夹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104号 |
吴兆锐、陈礼兵 | 房屋所有权、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 | 夹江县漹城镇兴隆街49号2幢2单元26层4号 | (2022)川1126执67号之二 |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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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5:57: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