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新农合去年为农民报销19亿元
去年我区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19106万元,占筹资总额的99.54%。其中门诊补偿3193万元,占补偿总额的16.71%;住院补偿15913万元,占补偿总额的83.29%,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到75.68%。
2012年筹资标准为每人3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6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共筹集到位基金19194万元。全区7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工业园区共覆盖农业人口63.8万人,参合农民63.8万人,参合率100%。
2012年全区参合农民医疗总费用达37855万元,可纳入新农合补偿的医疗总费用为30572万元,新农合实际补偿支出19106万元。其中住院总费用达29310万元,新农合补偿支出15913万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为54.29%;门诊总费用达6079万元,新农合补偿支出3193万元,实际门诊补偿比为52.53%。
2012年,我区参合农民受益达291.6万人次,受益率为456.68%。其中住院7.1万人次,门诊283.5万人次,定额分娩0.6万人次,慢性病0.3万人次,受益率同期增长88.33%。其中参合患者门诊平均每人次获得11元的补助,住院平均每人次获得2178元的补助。获得万元以上补偿的有1654人次,其中有92人次获得了5—12万元不等的新农合补偿。我区新农合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