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发〔2019〕37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同安镇委员会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我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以来,各村(社区)、各部门认真贯彻***的决策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已基本形成。但在一年多的扫黑除恶工作中发现,一些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识别能力不强,基层治理能力不足,导致出现了黑恶势力破坏选举,把持基层组织政权,甚至一些基层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事)件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存在“认老同”等各种形式的宗族结盟,黑恶势力插手、干扰、染指基层组织等现象。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除黑恶势力对基层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平安平乐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事业的影响,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根据镇党委的工作安排部署,在全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平安平乐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组织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更加牢固,发挥作用更加明显,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聚焦带领群众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安全感、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全镇成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成员由纪检、组织、综治、民政、司法、派出所、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等相关人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基层组织建设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这项工作以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为主体,负责排查、整治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以镇党委、政府为主导,负责对这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镇直有关单位为指导,负责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几个牵头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组织部门: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是否涉黑涉恶进行排查,对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的予以整治。
纪检监察系统: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整治不力、失职渎职公职人员的处理。
民政部门:对2017年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回头看,根据排查情况,对涉黑涉恶人员的基层组织进行整治。
派出所:协同组织、民政部门对基层组织的涉嫌黑恶成员进行依法处理。
司法综治部门:利用基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中密切关注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对已调解过的纠纷进行梳理回头看。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行政村(社区)、自然村的基层组织。
五、排查整治的重点
重点排查、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组织政权的、破坏影响基层选举的,以暴力威胁或其它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尤其是有矿产、林地、重大集体资产利益的自然村和基层组织是排查重点。同时整治涉黑涉恶的“问题村官”。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赂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以软硬暴力等不法行为争当村干部或扶持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扶贫等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6.以结盟为目的“认老同”、“吃众酒”等替代基层组织,损害他人和集体利益,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聚众性聚会。
六、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4月30日前,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开展调查摸排。5月30日前,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综治网格员、组织部门的扫黑除恶信息员、派出所的警务助理等人员的作用,对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自然村进行涉黑涉恶问题大排查。对排查结果要建立台账,分类归档,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村干部要在排查结果上签名确认。
(三)集中整顿验收。7月30日前,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对涉黑涉恶问题比较突出的基层组织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制定一套整治方案、派出一支工作队伍、建好一个坚强班子,对标对表,对整改达标的村(社区)验收销号,对不合格、“带问题”的基层组织坚决调整、撤换。
七、工作内容
(一)整顿涉黑涉恶涉乱基层组织。对排查出来的涉黑涉恶涉乱、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较集中等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
(二)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加强对村“两委”换届时混入基层组织的涉黑涉恶人员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排查整治。通过排查整治,坚决清理“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扰基层行使政权的,要坚决依法打击。
(三)加强对自然村村民小组长的规范化管理。一要加强对自然村村民小组长的教育管理。通过教育管理,提高村民小组长的政治觉悟和法律素养,让村民小组长成为“领头雁”、扶贫致富带头人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喊话筒”,使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二要积极发展优秀村民为党员,以党建带村建。要善于把表现优秀的村民小组长发展成党员,加强对村民小组长的理想信念教育,以“党性”带动其“品性”,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要推进在自然村建立党支部,发挥党组织在自然村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全面开展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思路,实施党支部建设整体提升工程,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围绕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全面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及时组织所有党员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集中学习,并结合各支部实际,对照《标准》,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五)加强对基层组织治理的领导。着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做好涉黑涉恶问题苗头防范。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关心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在加强思想引导的同时,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对刑满释放改过自新人员,建立基层党组织联系关怀制度,加强心理关怀,了解思想动态,组织党员进行“传帮带”引导他们回归正业、回到家庭、回报社会,对有苗头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进行处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一项政治任务。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巩固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建设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推进扫黑除恶的重要抓手,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打击黑恶势力的基层堡垒。
(二)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广大党员深入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主动提供涉黑涉恶的犯罪线索,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抓好“一次办好”改革等服务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地,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建立领导挂点机制。对问题较多,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基层组织,镇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干部挂点整治的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基层先进典型、群众生活变化,凝聚正能量。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五)强化工作督查指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通过调研走访、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整顿的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选情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六)严格责任追究。将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严肃对待,认真开展。对摸排不到位、漏报瞒报以及整改不认真、走过场的,将进行约谈,对在全镇范围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中共同安镇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共同安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