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进乡村
“究竟能不能在自家的责任田里栽樟树?”3月22日,一大早,年近七旬的张大伯急切地问道。这是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借力湖北省第三届油菜花节暨荆门沙洋第十五届油菜花旅游节在曾集镇张池村开展法治宣传的一个场景。
原来,刚从外地返沙的张大伯因年迈体弱,劳作不便,且听说种植林木的经济效益较好,于是就产生了用责任田种树的想法。可前几天到村上一打听,得到的结果却是耕地上不能种树。为了弄个明白,今天特意起了个大早。“老伯,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绝对不可以种植苗木、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道。
活动中,该局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集中向群众宣传了耕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选址、农用设施用地备案、国土绿化、林业补贴资金申报等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政策。
“随着清明临近、气温升高,请你们在进行春耕备耕、清明祭祖、踏青春游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小王一边发放资料,一边不停地叮嘱。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群众解疑答惑40余人次。“之前总觉得自己的地想种啥就种啥,多亏了今天的普法介绍,知道了不准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和挖塘养鱼。”村民们豁然开朗。
近年来,沙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践行“我执法、我普法”理念,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契机,先后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持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土地、林业、规划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管理秩序明显规范,先后被国家自然资源部表彰为普法先进单位。(通讯员刘志红 谭媛元 文生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