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关于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拟销号公示
一、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二批,受理编号:D2GX202****10015),举报内容为“督察组进驻后,反映了良江镇上良村下林泉眼受影响的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编号:D2GX202****10026),地方调查后说不属实。投诉人认为地方调查不实,这关系到村里1000多人的饮水问题。请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调查处理。”
二、责任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区征地办、区水利局、良江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现场调查情况:1.4月23日区交运局和兴宾生态环境局、兴宾区水利局工作人员会同良江镇政府人员到场勘察,该水利设施为因南柳高速改扩建完工后需要用于高速公路的排水而修建水利渠道,水利渠道中央有明显的泉眼,距离高速路约500米。4月23日现场调查时,因近日下雨,水渠内有存水,目前不能清晰看见泉眼。
2.据当地村干部与村民所述,一是泉眼并未堵住,还能看见泉眼口,启动抽水泵还可以把水抽上来,抽水时水渠水位会下降;二是上良村饮用水水源不是取自下林泉眼地下水,上良村饮用水是良江镇良江水厂供应自来水。上良村下林泉眼是提供农田灌溉使用。综上所述,投诉“泉眼被堵”的情况不属实。
3.因2020年10月以来兴宾区降水量较2021年同期明显偏少,当前缺水灌溉水田的情况属实。综合以上核查情况,该投诉内容部分属实。综上,举报线索部分属实。
(二)整改措施:2021年4月25日上午良江镇组织上良村村民代表在良江社区会议室召开下水凌泉眼问题整改协调会。会议形成了《良江镇上良村下水凌泉眼问题整改施工方案》,即重建拦水坝。
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方案公示结束。
2021年5月31日,在解决项目涉及的3户农户临时用地补偿等问题后,施工方进场施工,按照施工方案修筑水坝。
2021年6月21日,拦水坝主体已经建设完成。
(三)整改成效:完成水坝重建,提升蓄水能力,保障灌溉用水,并做好复耕复垦等收尾工作、完成整改。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2014〕14号)文件精神,我区拟对该问题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4772236。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投诉或问题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馈。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