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电公司两台机组完成脱硝
近日,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3号机组脱硝工程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经测算,烟气经过脱硝处理后,全年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9132吨。
阳光发电公司4台发电机组脱硝工程属于省政府下达的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也是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点项目。该公司于2011年6月成立了脱硝技改领导组,开始对4台机组进行脱硝改造工作。在相继完成了脱硝可研报告、工程监理、技术服务、安全预评价等工作后,于2012年4月正式开始3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建设,工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3号机组尾部烟气脱硝工程于2013年4月15日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1号机组脱硝工程也于7月22日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
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3号机组进口浓度为每立方米967毫克、出口浓度为每立方米178毫克,脱硝效率为83.5%,按每年运行6000小时计算,年减排氮氧化物4500吨;1号机组进口浓度为每立方米1010毫克、出口浓度为每立方米139毫克,脱硝效率为86.8%,按每年运行6000小时计算,年减排氮氧化物463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