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医保局完成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
8月25日,罗田县医疗保障局完成对县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拨付金额达51万余元。
自全县国家药品集采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测算工作培训会召开以来,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精细测算、严格考核,截至目前,已完成医疗机构采购前三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测算和资金拨付,得到了医疗机构一致好评。
据了解,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给予医疗机构用于相关人员绩效奖励,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从而提升集采执行率和中选药品使用率。在前三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共计112种中选药品,全县21家医疗机构集采金额约1550万元,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了52%,减少医药支出约1680万元,节约医保基金近1000万元。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发力,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吴丽娟 徐伟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