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司法局把服务为民落到实处
去年以来,枣强县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务实创新、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服务为民落到实处,为全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该局2014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工作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三。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司法鉴定机构,张秀屯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管理司法医学鉴定和推行村(居)法律顾问两项工作,分别在全市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下大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平安枣强”建设,抓住全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北京APEC会议等重要节点,在认真化解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基础上,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53件,把各类矛盾和隐患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了家庭的和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规范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紧紧抓住审前调查、法律教育、搞好执法检查等重点环节,特别是在法律教育上通过法律培训、发放法律汇编小册子和明白纸等强化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监管质量和水平,增加了家庭和社会的一份和谐。与县纪委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了对党员和纪检监察对象服刑人员的监管。对29名假释和保外就医的重点对象,逐人见面进行了核查,落实了管控措施。目前在册监管308人,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了刑释人员衔接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华强、宏巨两家县级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目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215人,全部做到了衔接、安置、帮教、管控“四到位”,同时帮助刑释人员解决就业、生产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达30多人次,让他们感受到“大墙”外的温暖。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全县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农村新民居建设等重项工作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了“律师公益行”、“亲情惠民枣强法律援助在行动”、“法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三大活动,为广大群众解决了众多法律问题。积极抓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该局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从2014年8月份启动以来,接待来人来访200余人次,办理案件30余件,为群众解了燃眉之急。一是在律师工作上。组织律师给近千名企业管理人员和业务员开展了法律讲座,提高了依法治企的水平。积极发挥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作用,去年以来,参与解决信访案件9起,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会和听证会16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50多条,促进了依法行政。去年以来,两个律师事务所和两个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224件,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传播了法律知识,营造了法治环境,促进了公平正义。二是在法律援助工作上。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受援面,积极探索点援制、预约制等服务新方式,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原来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又在农业局、工业园区等系统增加了10个工作站,延伸了法律援助触角。去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心坎上,为他们撑起公平和正义的蓝天。三是在公证工作上。完善了便民利民措施,加大了***服务、预约服务力度。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去年以来介入了农行金融业务、粮食系统储存业务、新民居建设等,办理各类公证550件,发挥了预防矛盾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四是在司法医学鉴定工作上。完善了相关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加大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力度,去年以来共出具各类司法医学鉴定书209例,鉴定结论采信率100% ,为当事人和办案机关提供了客观、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促进了司法公正。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着力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积极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活动,确定了16个单位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加强指导,带动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安装利用电子屏幕,编发《枣强法治》专刊,搞法制公园、法治广场和法制文化一条街,开通枣强司法行政网站,印发法律知识读本、彩色活页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除多种形式搞法治宣传外,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实现了“报刊化”,针对性强,时效好,目前我县《枣强法治》、《城乡建设》、《枣强警方》、《枣强消防》、《枣强药检》等小报在法治宣传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枣强县司法局 窦春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