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卫生局医疗器械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苑县卫生局医疗器械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4-099
采购人名称:清苑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县城兴贸路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冯云雪 0312-81196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丽珍 0312-201116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用途:满足用户需求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人民医院及清苑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供货完毕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分娩镇痛仪1台,脉动真空灭菌器1个。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效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所列医疗器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需携带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生产厂家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
代理商报名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函。同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红章。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 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代理机构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8月11日15时30分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8月11日15时30分
谈判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 刘丽珍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传真电话:0312-201116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20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