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财政局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监〔2019〕8号)文件精神,福泉市财政局结合我市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于2019年9月9日—9月18日派出检查组对全市确定的2家单位2018年度“五改五化”专项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截止2020年2月24日,实地检查、对问题的处理、被查单位整改等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至检查结束日为止,对应检查的2个单位已全部进行了监督检查,不存在单位推托、拒检情况。 已检查2个单位名单:福泉市陆坪镇人民政府、福泉市仙桥乡人民政府。 二、存在的问题 (1)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 (2)2个单位专项资金挂往来。 (3)1个单位存在超范围支付。 三、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责令2个单位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全面清理单位往来款项,查清各种往来账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依法处理相关账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整改。 (2)责令1个单位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整顿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作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在1个月对错误的账务处理进行更正,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整改。 (3)责令1个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市以“五改、五化、五引导、五教育推进十在乡村”决战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福泉市脱贫攻坚“五改、五化、危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加大对所属村民组“五改五化”情况的核查力度,对存在的超范围改厕、改圈、改灶、改水、改电等问题进行及时清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整改完毕。 福泉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