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日前,水利部委托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先期组织开展了铁岭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技术评估。4月4日,省政府责成省直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委员会对我市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委员会进行了现场考察,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我市关于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验收委员会认为,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理念较为先进、布局合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特色突出、示范作用明显,较好完成了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的工作任务,实现了建设目标,一致同意铁岭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我市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用水过程监督,健全了水资源管理监控体系。通过开展以水为魂、河为轴打造北方魅力水城等措施,打造了全面系统的水环境、秀美健康的水生态、坚实可靠的水安全、现代严格的水管理、独具特色的水文化五大水生态文明体系。提出了“做大做强水品牌,打造北方魅力水城”的目标,制定并实施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战略举措。通过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改善了生态系统和环境质量,增添了经济发展新动力,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打造了北方魅力水城水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我市将以此次验收为新的起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打造铁岭市水生态品牌,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记者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