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编号X2HB202109150072号信访件销号公示
投诉反馈问题 |
十堰市茅箭区白浪经济开发区白浪村七组的湖北泰业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违法排污。 |
调查核实情况 |
(一)信访人反映“泰业公司环评造假”的问题不属实。 2014年3月,泰业公司委托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十堰泰业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汽车内饰、座椅及保险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14年7月26日,原十堰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主持召开了技术评估会,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原十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1月7日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十环函〔2014 〕594号)。 2020年12月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也接到反映泰业公司环评“在调查问卷上捏造事实、虚构调查经过”的信访件,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调查核实,确认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并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公示。这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进行复核,该报告书编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评价方法正确、对功能区划与环境保护目标论述明确,报告总体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等相关标准、规范,没有发现该项目环评报告存在造假情形。 综上,原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对泰业公司的环评办理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信访反映环评造假问题不属实。 (二)信访人反映“违法排污”的问题不属实。 经查,2019年11月泰业公司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审核后于2019年11月29日向其核发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2***********680001Q)。2021年7月6日,泰业公司申请变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于2021年8月16日对其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了变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开展日常监管,2021年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10次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气、废水和噪声排放都未超过国家相应标准。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日常执法监管中也未发现该公司有违法排污行为。信访人反映该公司违法排污的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虽然投诉人反映的环评机构弄虚作假情况不属实,但我们将以此为戒,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受理投诉举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环评机构严格按照环评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肃查处环评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虚心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真正体现环评审批工作中的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