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搞督导现场调研为攻坚
截止3月底,鞍山市共下达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218万元,其中:海城市235万元,台安县500万元,岫岩县7307万元,其他各城区共176万元。为保证扶贫资金及时下拨,按照《鞍山市财政专项脱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鞍财农〔2017〕386号)的有关规定,近日,市财政局农业科组成督导组,分赴海城、台安和岫岩,对2018年第一季度扶贫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并对下一步的扶贫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督导调研过程中,督导组一行共走访了7个乡镇、13个贫困村和20余户困难家庭,就光伏扶贫、产业带动、企业帮扶以及D级危房翻建等扶贫形式进行座谈与走访。根据扶贫资金运行情况和督导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扶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顽强的工作作风,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早日感受到党的政策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积极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时做好《鞍山市财政专项脱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确立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下达财政资金指标;三是各县(市)财政作为扶贫资金的管理部门,在保障资金及时拨付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并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