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枝江多项惠民政策助力就业扶贫
枝江市人社局切实履行就业扶贫工作职能,积极宣传各项政策,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自己能享受什么政策,确保精准脱贫系列惠民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全知晓,进一步树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自立自强意识,坚定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资金。对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可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参照此标准执行)。
创业担保贷款,可前往市民e家App线上办理。对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贴息期限最长均不超过3年。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
农家乐创业补贴,可前往市民e家App线上办理。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可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可按每吸纳一人2000元的标准享受吸纳就业补贴,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
交通费补助。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县外务工的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可前往湖北公共招聘网线上申办。贫困人员可在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参加6课时-360课时的就业创业培训(含创业意识培训)。免费提供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20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800-1200元/人。参加职业培训期间,贫困人员可按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
枝江市人社局提示,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向该市人社部门申报,现场申办地址为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枝江市人社办公大楼(公园路113号)2楼人力资源市场。
来源:三峡日报 通讯员 单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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