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圆满完成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李培玉 施祖明)2012年,市人社局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其中未立案2件),较去年增加6件,提案涉及内容包括企业用工、养老保险、人事人才等方面,这些提案内容广泛、调研深入、措施实在,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同下, 10件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接受提案承办任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提案的办理工作纳入全系统重点工作之一。3月22日,局党组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内容进行清理、分类和交办,层层动员,统一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提案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也是政协委员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人社部门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和要求,促进科学决策,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明确提出了提案回复率、见面沟通率、办理满意率三个100%的工作目标,并将其纳入科室、单位年终综合考核之中。会议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当前一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来对待,抽调科室、单位精干人员组成提案办理回复工作组,细化人员分工,强调配合协同,明确职能责任。在认真研究提案内容,深入开展调研后与提案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深刻领会提案内涵,从而为把握提案办理关键,提高委员的办理满意度奠定基础。
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局党组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办理时间上,要求书面答复材料在5月底前经局长审签后报送市政府审核,与委员见面、征求意见在6月份前结束。二是办理责任上,市人社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实行四级负责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分管机关副局长负责提案的分办、交办和督办等工作;各分管局长负责提案办理的协调,答复件的审定、与代表委员见面征求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督办检查等工作;各承办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负责提案答复件的初审、见面征求意见的组织协调和征求意见的整改落实等工作;各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为第四责任人,具体负责答复件的拟定和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等工作。三是办理质量上,要求做到办前走访,办中调查,办后反馈,并要求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不作调查,应付差事,不正面回答问题的不放过,能解决而未解决的不放过,已承诺解决而未解决的不放过,代表委员不满意的不放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与代表委员见面征求意见、提案答复等工作。
三、深入调研,强化督办。
局党组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对办理工作进行了4次督办,局长李长江同志逢会必讲、逢会必督办,保证提案办理按要求推进。同时要求承办工作人员广泛听取委员意见,深刻理解委员提案意图,保证见面沟通率100%。通过与提案委员的面对面交流,进一步理解了委员提案的初衷和要达到的目的,进而明确了提案办理的方向与程度,为高质、高效地办理落实提案内容奠定基础。如陆华、季辉平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福利院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和工资待遇的问题(第108号)。由于不符合现行就业政策,提案承办工作人员亲自***与委员沟通,提出若农村福利院新增工作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可以按程序申请公益性岗位计划,同时针对工资待遇问题,市政府已责成各镇街道对于农村福利院经费保障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经费标准。
四、举一反三,讲求实效。
在办理工作中,局党组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不仅要把委员提案办理好,更要做到举一反三,把吸收采纳委员建议同促进职能工作结合起来。如陈保民、曾亚平等九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用工问题(第104号)。市人社局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服务企业用工。一是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动向。组织开展了四次企业缺工情况调查,并与企业建立了信息互动QQ群和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管理台账。二是组织开展招聘活动。今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招聘会16场(其中综合招聘会10场,专场招聘会6场),送岗位下乡活动9次。参加招聘企业达到300家(次),提供就业岗位9000余个,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5000余人。三是组织开展劳务引进。组织缺工企业到长阳、五峰、宜昌等地进行招聘,招用外地劳动力816人;四是配合重点企业开展新招员工培训。为三宁、枝江酒业、奥美等重点企业培训员工1000余人。通过一系列举措较好服务了企业用工,也让提案委员们得到了满意答复。
编辑 贲先星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