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乾隆菜场周边地块二期(不含加油站)房屋征收项目调查登记的公告
宿区建征调字(2021)第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城市规划和2021年度宿迁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对乾隆菜场周边地块二期(不含加油站)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登记范围
东至运河路、西至马陵河小区、南至乾隆菜场周边地块一期、北至加油站(详见征收范围图)。
二、调查登记内容
本次调查登记是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由城管部门依法对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的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调查结果将于调查结束后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三、调查登记单位
调查登记组织单位: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调查登记参与单位: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迁市房管处、国家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城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宿迁市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预评估机构: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调查时间:2021年 4月26 日—2021年 5 月 6 日
五、注意事项
1、调查期间,拟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如实申报被征收房屋相关情况。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性质用途;房屋析产、典当、赠予、买卖、租赁或抵押;户口迁入或分户;房产公证;新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6日
乾隆菜场周边地块二期(不含加油站)红线图(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