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人社局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立新规ad82794c11f04f6ea44a1092c7350603
近日,吴江区人社局召开全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会议,为全区药店“立新规”“划红线”,严格规范医保刷卡购药行为。
在全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会议上,吴江区人社局副局长钱校良强调,各医保定点药店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和医疗保险的法规政策,严格履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确保做到“四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销售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日用品、食品、家用电器等;不得以定点零售药店的名义进行任何商业及药品促销广告宣传;不得以会员卡兑换、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形式进行药品促销活动;不得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质药和过期失效药品等等。若被稽查或举报,一经查实,吴江区人社局将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暂停拨付、拒付费用、暂停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或本年度内第二次被暂停协议的,可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下一步,吴江区人社局还将对全区定点零售药店引入“第三方协管”,进一步提高监管力度,净化医保支出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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