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小区绿化管理的建议(第084号)的答复
代表姓名:方冬进
建议内容:
近年来,市、区政府将小区改造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了系统推进和整体实施,居民群众对小区环境、秩序以及文化氛围有了极大的认同和较高的评价。但是,小区内的绿化工作与房屋修缮、路面修复、管线维护等方面未能够进行配套改善。小区内绿化问题反映渠道不畅,回应民生诉求不及时,有过度修剪、常年不剪以及绿地修复和绿植覆盖率不高等问题。街道和社区没有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办法,仅仅局限在“一事一议”、“一点位一办理”“一棵树一协商”的被动模式,未能形成全域性有效的工作机制,与打造宜居宜业创新型城区的目标和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有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树木养护奖励机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爱绿、护绿行动,设置树木养护预警机制和奖励机制,公开树木管理信息通报电话,遇有树木倒伏、严重虫害、挡光严重等情况直接报告,专业部门应立即到现场给予处置。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对挽回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信息通报人,适当进行精神或物质奖励。
承办单位:皇姑区城管局
经办人:郑海
联系电话:86847370
办复情况:
方冬进代表: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也是得到来百姓认可。小区内的绿化也是作为老旧小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按照《沈阳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第四项“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也就是说由物业归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无物业的归产权单位负责,弃管小区有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您提到过度修剪和建立养护奖励机制问题,真心感谢代表提出的这个问题,一针见血,直戳病灶,过度修剪确实存在,我们绿化管理部门将协同区房产局小区办组织相关部门学习沈阳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树木养护管理细则,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不发生此类情况。建立养护机制问题,按照您提出的方式方法我们将以“函”的形式告知房产局小区办,以便切实有效的得以贯彻执行。
感谢您对皇姑区城管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撰稿人:甘雪娟
审核人: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