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佛(顺)征告〔2020〕47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佛(顺)征告〔2020〕47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实施城市规划,顺德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杏坛镇蒲洲股份合作经济社内的集体土地作为杏坛镇聚胜、蒲洲、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中安置的留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杏坛镇新联村范围内,涉及杏坛镇蒲洲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3.5736公顷(折合53.604亩,用地红线范围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均为农用地。按权属和地类分:杏坛镇蒲洲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3.5736公顷(折合53.604亩),全部为农用地。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按规划拟作为杏坛镇聚胜、蒲洲、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中安置的留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社会保障
根据杏坛镇聚胜、蒲洲、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表决结果,本次征收蒲洲股份合作经济社3.5736公顷作为杏坛镇聚胜、蒲洲、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中安置的留用地,不涉及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社会保障会费用,不再计提留用地。
五、征收土地实施单位
由杏坛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公告期限: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0月10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秦先生,22837148)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附图 杏坛镇聚胜、蒲洲、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中安置的留用地 3.573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