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西伦化工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公示
关于佛山市西伦化工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迳口华侨经济区漫江工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22.14亩,净用地面积20.08亩;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年产水处理聚合氯化铝净水剂1200吨,染整助剂脂肪醇聚氧乙烯醚900吨。本项目员工约20人,全年工作天数约300天。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球磨机1台、电热水炉1台、封包机2台、搬运机3台、搅拌机2台和配电房1个;项目取消热水锅炉。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我局于2005年12月9日通过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佛环三复[2005] 13号); 于2012年4月23日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佛环三试[2012]1号)。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项目原设热水锅炉,现工艺变更,不需在热水炉工序对新水进行前处理,故离子交换工艺取消,无反冲洗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外排。
项目废气主要为球磨粉尘和油烟废气。项目取消锅炉加热工序,使用电加热炉加热,无相关废气外排;项目球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设计处理风量为9200m3/h;项目厨房设有炒炉1个,采用高效静电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风量3000m3/h。两部分废气治理设施均由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已落实隔音措施,该厂位于工业区,周围均为厂房,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碱和酸用于生产中,不外排;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二期)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75%。项目粉尘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r的要求;项目油烟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三水)环境监测Y字(2012)第1205005号监测报告。
四、验收意见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加强原材料和成品的装卸、运输、贮存、生产安全管理,加强装卸、运输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三)必须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产生的固体废物尽量加以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外运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处理;再生时的高浓度酸、碱废液,必须妥善管理并回用于生产。
(五)在生产过程中,严谨管理,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规范存储原料和产品,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六)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环城路50号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2号楼906室(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48906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