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和广场周边道路市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捷和广场周边道路市政工程”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2011.7.5~2011.7.18)
1建设工程概况
捷和广场周边道路市政工程包含两条道路,分别位于捷和广场南北两侧,道路西起南丰大道,东至规划道路(规划宽度为40米)。道路全长1.075Km,为双向四车道,其中北侧道路长0.553km,宽25m;南侧道路长0.522km,宽24m。项目全线设小桥1座,平面交叉4处,规划道路等级为I级城市次干道,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对附近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运营期可能存在汽车噪声、汽车尾气、振动及对沿线景观等影响。本项目将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经处理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将在可控制范围,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或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查阅,查阅期限为简本公布10个工作日内,从2011年7月5日至7月18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城中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联 系 人:郑 工(0757-87727506)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天河区员村黄埔大道北白路休岑岗东侧伟诚广场1号707~709房
联 系 人:林***(0757-89988037)
电子邮箱:hujinfeng1206@163.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