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蕉东涌改造工程招标补充答疑
里水镇甘蕉东涌改造工程
招标补充答疑(1)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答疑(1)”为对里水镇甘蕉东涌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问:①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提供同专业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要求修改为:“……具有水利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同专业级别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问:②“企业业绩要求:……所提供的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必须在施工合同签定的施工工期范围内,才符合本业绩要求。(即:若完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定的施工工期范围内,但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超出施工合同签定的施工工期的,则不符合本业绩要求)】”,请问其中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组织主持的验收,以什么日期来确定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超出施工合同签定的施工工期的?竣工验收之后以比原定时间迟都是建设的事,与施工单位无关。所以这样的业绩要求是否付合标准?
答:本工程按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及施工合同来确定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是否超出施工合同签定的施工工期;提出该要求能更好体现承建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本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招标人(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日 期: 2013 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