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荣获全省一等奖
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荣获全省一等奖
本站讯 通讯员李小鹏报道:2011年,我市按照“创特色、比速度、争一流”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团结拼搏,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大事来抓,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核心,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走在了全省前列。201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4万套,超过省上下达任务30.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租赁补贴2504户,保障困难群众9280户。在1月10日全省保障性住房表彰大会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一等奖,奖励5000万元;王益区获得先进区县称号,奖励600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61万平方米,已有3.45万户、12万困难群众迁入新居。
江泽林副省长视察我市欧景台保障性住房小区
多年来,我市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多次深入一线,现场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2011年,又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重点工作模块之中,由主管副市长负责,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市住建局也成立了专门的建设项目推进组,入住工地,现场办公,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落实考核责任。年初,市政府与各区县和相关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责任。建立了保障性住房月考核制度,每月对各区县和相关单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在铜川日报上进行公布,有力地促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超前谋划,自加压力,将省上下达我市任务增加数量,提高标准,使任务超额完成。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我市积极包装项目,努力争取国家、省上资金支持,2011年共争取各类保障性住房中省补助资金4.87亿元,又与省保障公司合作,为我市两个公租房项目融资10.13亿元。同时规范资金使用,实行联签会审制度,开设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户、专人、专账管理。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直通车”支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是坚持阳光操作。在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中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项目全程监管。实行项目过程审计,避免暗箱操作,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公开电脑摇号,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房源、分配过程、结果三公开。2011年又出台了《铜川市廉租住房实物配售(配租)资格轮候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行为。
五是严格质量管理。我市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把所有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专人监督管理。11月份召开了全市建筑工程文明工地现场观摩会,努力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保证了保障房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规范管理,确保“廉价不廉质”。
六是制定优惠政策。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政府减免了有关费用,以降低房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免收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每平方米1.3元。在土地供应方面,实行行政划拨,对保障性住房项目手续实行绿色通道。仅2011年我市就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3084亩。
2012年,我市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5万套,新增租赁补贴3000户,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1万套,力争再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任务和棚户区改造任务,为铜川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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