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需5月31日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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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9日发表
高明区将对西安河实施全面整治 |
违章建筑需5月31日前拆除 |
来自:佛山日报 2010-4-26 |
记者麦志华报道:“西安河的环境跟以前相比差了很多啦,希望整治后环境能好起来。”昨日,得知高明区将对西安河实施全面整治的消息后,居住在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圩的梁伯高兴地说。 高明区日前发布通告称,将对西安河实施全面整治,整治范围为:北至富湾湖(莲金公路桥涵),南至沧江堤西水闸;首期工程范围由富湾湖起至赤坎段止,二期工程范围由赤坎段起至西水闸止。 而根据相关规定,西安河及其两侧堤围属于国家所有。 “凡未经区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在西安河及其两侧堤围修筑鱼塘、农田及其他设施的,均属于非法占用,必须予以清理。”高明区荷城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违章建筑需在5月31日前自行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者作自动放弃和无主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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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4:07: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