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线内树木不得擅自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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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我市公示首批“2+5”组团绿线管理图则,市民可登录规划局网站提建议 核心提示:昨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市规划局联合公示首批《佛山市“2+5”组团绿线管理图则》(2006—2020年)(以下简称图则),划定的现状绿地共207宗,1140万平方米;规划绿地426宗,3535万平方米。 记者获悉,此次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三大类,主要范围在“2+5”组团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市规划局副局长周霞介绍,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在其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城市绿线一经划定,绿线内所有的树木、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绿线将落实到具体的空间坐标上,绿线范围内,禁止绿化用地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周霞介绍,这是我市公示首批绿线管理图则,旨在使城市绿地建设更为科学,更为长效,管理更精细。 本次绿线规划的范围为“2+5组团”,即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划定的现状绿地共207宗,1140万平方米;规划绿地426宗,3535万平方米。 其中,中心组团的规划的核心区域是新城区、禅高区以及东平河两岸区域。 首批划定三类绿线 本次绿线划定的对象主要为:G1———公园绿地、G2———生产绿地和G3———防护绿地。 周霞介绍,本次绿线为首批划定的绿线,由于现实条件所限,附属绿地(G4)、其他绿地(G5)类绿地边界暂时缺乏依据,未能在本次规划中划定绿线。因此,随着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的开展,将会有更多的绿地能准确的确定边界,通过规划的修编加入到本图则中。 绿线管制要求 1 城市绿线一经划定,绿线内所有的树木、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2 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设施。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现有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应限期拆除,恢复城市绿地使用功能。 3 因建设确需占用城市少量绿地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通过专家论证后,还应征求社会民众意见,并经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所在地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按权限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同时补划或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化用地,并根据实际需要分步实施。 4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经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临时占用绿地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临时建设活动,应予以严格控制。经批准的临时建设实施前,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攀折、损毁植物;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或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擅自排放污水,堆放杂物;有损城市生态和景观的其他活动。 7 城市绿线内的各类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8 滨水绿地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除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外,还应执行《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绿线管理图则请市民提建议 市民如果想了解自己住处是否有绿地等具体的现状绿地名称、面积,或是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从今日起,可登录市公用事业局网站(www.fsucb.gov.cn)和市规划局网站(www.fsgh.gov.cn),或到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禅城区绿景路惠景城绿景一街22号)、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规划报建窗口、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报建窗口、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报建窗口、高明区荷城广场城市规划宣传栏、三水区规划展览厅规划公示区(二楼),查阅相关规划内容;并通过网站、信函、传真等渠道将意见反馈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市规划局。 公示时间从2007年7月3日至7月20日止。 一、意见反馈渠道 (一)网站:www.fsgh.gov.cn(佛山市规划局网站首页“规划互动”栏目) (二)信函: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佛山市规划局办公室 (三)传真:0757-82285525 (四)E-mail:fsgh@21cn.com (五)佛山市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 二、联系人 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陈淑冰,电话:82293010; 佛山市规划局:朱静文,电话:82232312;李海艳,电话:82321153;传真:0757-82285525(来源: 珠江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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