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青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与职能概况
(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
青澳管委系统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旅游办公室、农业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0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
下属设置事业站所3个,分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畜牧兽医站、青澳湾污水处理站。事业编制共8名。
管委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旅游工作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县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制订度假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共同促进度假区旅游业全面协调发展。
3、负责管理辖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建立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辖区内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4、负责协调和发展辖区经资活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辖区内人才开发的规划、管理,人才引进、培训、考核、人才统计,农村人才的开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就业服务、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城镇医保、新农舍、低保、救济救助等服务工作。该事业单位政府事业编制4名,其中所长或副所长1名。
2、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畜牧兽医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该事业单位政府事业编制2名,其中副站长1名。
3、青澳湾污水处理站:负责做好青澳旅游度假区内污水处理工作;协助监管各污水排放单位履行污水排放义务;做好机械设备运行和维护,保证整套处理系统安全;收取污水处理费;做好药剂购置、保管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该事业单位政府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相关***: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