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南机编办〔2016〕6号
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潮南府办〔2016〕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执行。
***: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汕头市潮南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改革专责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7月15日
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
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潮南府办〔2016〕26号)的要求,为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和我区实际,参照广东省省级和试点地市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以下简称事项标准)模板,出台事项标准,形成事项标准库,确保区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专责工作组”(以下简称标准化专责组)。负责工作统筹,建立定期会议工作制度,审议事项标准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责任落实。
组 长:朱固耀(区质监局局长)
副组长:郭杰龙(区编办副主任)
黄华茂(区法制局副局长)
欧阳文钦(区质监局副局长)
林可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
成 员:陈 宇(区编办监督检查股股长)
郭丹毅(区法制局正股科员)
陈震波(区质监局标准与计量股股长)
叶子荣(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共服务信息化股科员)
标准化专责组下设综合组、技术指导组、审核组。
综合组设在区质监局,由区编办及区质监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事项标准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信息宣传工作。
组 长:陈 宇(区编办监督检查股股长)
副组长:姚祁裕(区质监局标准与计量股科员)
成 员:吴贤珠(区编办监督检查股办事员)
技术指导组设在区质监局,在综合组指导下工作。负责编制《事项标准编制指引》、承办事项标准编制人员培训、提供事项标准编制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对区直各有关单位事项标准进行格式校核等工作。
组 长:陈震波(区质监局标准与计量股股长)
副组长:姚祁裕(区质监局标准与计量股科员)
审核组负责区直各有关单位事项标准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和录入工作,分别由区编办、区法制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组 长:郭丹毅(区法制局正股科员)
副组长:叶子荣(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共服务信息化股科员)
张莹莹(区编办机构编制管理股科员)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
1.公布区本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区编办负责。7月10日前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2.将省级和试点城市事项标准文本按单位进行分类,发放给区直各有关单位作为模板参考。(综合组负责。7月15日前完成)
3.制订《事项标准编制指引》、《事项标准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引》、《事项标准编制指导和校核工作计划》报综合组,由综合组发放给区直各有关单位。(技术指导组、区编办、区法制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负责。7月15日前送综合组)
4.举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培训,对全区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事项标准编制培训。(标准化专责组牵头,技术指导组承办。7月22日前完成)
(二)事项标准编制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
1.编制事项标准草稿,报综合组。(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8月10日前报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草稿,8月15日前报送公共服务事项标准草稿)
2.向区直各有关单位全程提供事项标准编制技术协助。(技术指导组负责。8月15日前完成)
(三)事项标准审查阶段(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1.事项标准草稿格式校核及修改,形成事项标准送审稿。(技术指导组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配合。9月10日前完成)
2.开展事项标准送审稿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简政放权要求,是否符合我区实际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技术要求等。(区编办、区法制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负责。9月25日前完成)
3.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意见,对事项标准送审稿修改完善,形成符合标准化要求的事项标准。(审核组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技术指导组配合。9月30日前完成)
(四)事项标准录入阶段(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
1.将事项标准录入标准模块,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审核组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技术指导组配合。10月15日前完成)
2.将事项标准嵌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审批系统,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完成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审核组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技术指导组配合。10月30日前完成)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相应成立本单位的事项标准编制工作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完成编制工作。(7月20日前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工作联络名单》(***2)报综合组)
(二)确保技术支撑。技术指导组要制订《事项标准编制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和《事项标准编制指导和校核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专家顾问聘请、《事项标准编制指引》编制、事项标准编制人员培训、事项标准编制技术协助、事项标准格式校核等工作任务,确保事项标准编制顺利完成。(7月15日前将《事项标准编制技术服务工作方案》报综合组)
(三)经费保障。区质监局根据事项标准编制过程中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团队、标准技术服务等实际,本着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编制好经费预算,商区编办后,向区政府专项申请。
(四)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标准化专责组领导分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和工作进度周报制度。从7月20日起,每周五各技术指导小组将进度情况汇总报综合组。标准化专责组每周一下午在区质监局召开例会,审议、协调事项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督促指导。
***:1.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时间表
2.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联络名单
3.标准化专责组领导分组督促指导联系工作安排表
***1
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时间表
工作步骤 | 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期限 |
筹备阶段 | 成立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专责工作组。 | 区编办、区法制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区质监局 | 2016年7月10日 |
公布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 区编办 | 2016年7月10日 | |
公布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2016年7月10日 | ||
整理并向区直各有关单位提供事项标准参考模板。 | 综合组 | 2016年7月15日 | |
制订《事项标准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引》。 | 区编办、区法制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 | 2016年7月15日 | |
成立事项标准编制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确定联系人。 | 区直各有关单位 | 2016年7月20日 | |
制订《事项标准编制技术服务工作方案》,成立事项标准编制工作小组。 | 技术指导组 | 2016年7月15日 | |
制订《事项标准编制指导和校核工作计划》。 | 2016年7月15日 | ||
制订《事项标准编制指引》。 | 2016年7月15日 | ||
承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编制培训。 | 2016年7月22日 | ||
事项标准 编制阶段 | 编制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草稿。 | 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技术指导组配合 | 2016年8月10日 |
编制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标准草稿。 | 2016年8月15日 |
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时间表(续表)
工作步骤 | 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期限 |
事项标准 审核阶段 | 进行事项标准草稿格式校核及修改,形成事项标准送审稿。 | 技术指导组负责,区直各有关单位配合 | 2016年9月10日 |
开展事项标准送审稿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 | 区编办、区法制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负责 | 2016年9月25日 | |
按审核意见修改形成符合标准化要求的事项标准。 | 审核组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技术指导组配合 | 2016年9月30日 | |
事项标准 录入阶段 | 事项标准录入标准模块,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 | 审核组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技术指导组配合 | 2016年10月15日 |
事项标准嵌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审批系统,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完成网上统一申办受理。 | 审核组牵头,区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技术指导组配合 | 2016年10月30日 |
***2
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联络名单
填表单位:
联系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单位电子邮箱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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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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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填写后于2016年7月20日前送汕头市潮南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专责组综合组(联系人:姚祁裕;联系电话:82809326;传真:82297750;电子邮箱:2796897177@qq.com)
***3
标准化专责组领导分组督促指导联系工作安排表
组 别 | 第1技术指导组 | 第2技术指导组 |
督促指导联系 分管领导 | 郭杰龙 (区编办副主任) | 欧阳文钦 (区质监局副局长) |
联系人 | 陈宇 | 陈震波 |
组 长 | 池鲁强 | 洪东旭 |
办公电话 | 88715611 | 88715611 |
移动电话 | 139****4445 | 139****8006 |
电子邮箱 | xzsp_f@163.com | xzsp_f@163.com |
成 员 | 林海文 陈纯 | 洪佩霞 翁华君 |
对口 指导单位 | 区财政局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安监局 区地方志办 区档案局 区工商局 区质监局 区食药监局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公路局 区交通局 区侨务局 区卫计局 区金融局 区残联 区地税局 | 区编办 区发改局 区城管局 区畜牧局 区粮食局 区海渔局 区国土局 区环保局 区规划局 区经信局 区农业局 区人社局 区水务局 区统计局 区文广新局 区住建局 区民宗局 区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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