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向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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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兹定于2014年9月25日至26日向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颁发法职业资格证书。请在我市提交申请的资格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和资格申领回执,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40、下午14:20-17:40到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4楼B401室领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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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5:18: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