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关于填报2015年度新增基本单位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广东省统计局和深圳市统计局修订的《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要求,2015年新注册成立的单位要按照文件认真做好龙岗区2015年基本单位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单位的调查对象是在我区范围内2015年新注册的所有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二、所有调查对象要求填报2015年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即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MLK101-1表或MLK101-2表)。
三、请各新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如实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并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单位地址所在街道统计办。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16年05月25日
龙岗区统计局及各街道计统办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龙岗区统计局 | 陈 佳 | 28949225 |
叶乃铭 | 28948046 | |
平湖街道统计办 | 刘瑞玲 | 85238581 |
布吉街道统计办 | 李国东、郭子豪 | 28539232、28539551 |
坂田街道统计办 | 邓智敏、刘萍 | 89586878、89586347 |
南湾街道统计办 | 李华明、郑鸿途 | 28705182、85201615 |
横岗街道统计办 | 黄国强 | 28698245 |
龙城街道统计办 | 林晓生、余依思 | 89565756、89565755 |
龙岗街道统计办 | 钟翠玲、陈嘉敏 | 84802849、84801065 |
坪地街道统计办 | 邹兰花 | 84214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