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G2020161160关于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答疑及修改公告政采服务
各投标人: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申报的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0161160),针对有供应商提出标前疑问,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来函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成员情况(项目经理除外)”评分准则的问题
现将评审因素“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成员情况(项目经理除外)”评分准则的第1点和第3点修改为:1.具有园林类或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0%,此项最高得20%;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每提供1人得40%,此项最高得40%。评分准则其他内容不变。
二、关于全国性或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说明
招标文件评审因素“疫情防控”的评分准则第1项中的“纳入全国性或地方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评分准则中已做相应备注。
以上修改部分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