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入选全国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
12月18日,记者从福泉市教育局获悉,在教育部网站今年公布的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名单中,福泉市榜上有名,入选全国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解决福泉市教育发展中遇到的校长责权不对等、学校编制管理僵化、教师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教育评价机制不活等问题,2015年,福泉市委决定启动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先后出台了福泉市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1+16”实施意见和方案,完成了事关学校发展的关键“少数”校长的改革。改革成效显著,得到中央、省、州重要领导肯定批示,并入选贵州省优秀改革案例,成为全省教育改革试点。 同时,为进一步激活教师队伍,福泉制定出台了《福泉市中小学教师退出办法(试行)》《福泉市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指导方案》等系列文件,于2016年12月3日启动了福泉市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工作,向影响教育发展的“多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推进改革。2017年3月,福泉市顺利完成了首次三轮教师全员聘任。2017年上半年,福泉市向教育部申报全国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 自2014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启动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以来,已进行了两批示范区申报、遴选工作。此次福泉市入选,成为贵州省首个入选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的县(区),极大增强了福泉教育的发展自信,提升了福泉教育改革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了福泉教育改革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