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嘉纳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的有关要求,按《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有关程序,我局拟对珠海市嘉纳电子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嘉纳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大道中厂前路(现在更名为春华路)一号,建筑总面积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建有生产废水、工艺废气的处理装置等环境保护设施;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措施,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2012年1月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该项目生产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两者较严者的标准;工艺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以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两者较严者的标准;碱性废气中氨气成分指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的Ⅲ类区标准。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至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262190、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三日